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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华区公租房认租流程

发布:牛仲山


一、申请资格
深圳市户籍或持有深户居住证 3 年以上;
连续缴纳深圳社会保险 3 年以上,且缴费基数不低于同年度深圳市公务员平均工资的 60%;
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同年度深圳市公务员平均工资的 3.6 倍;
家庭成员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超过 14 平方米;
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逾期未缴或未还贷情结。
二、申请方式
网上申请: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(www.szgjj.gov.cn),点击“我的公积金”—“个人服务”—“公租房申请”,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。
窗口申请:携带相关材料前往龙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(地址:宝安区和平路 72 号 2 楼) 办理申请。
三、申请材料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深圳市户口簿 / 深户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;
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如委托他人办理,需提供委托书(原件)。
四、资格核实
申请材料提交后,龙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对申请人资格进行核实。
核实通过后,申请人进入资格库。
五、摇号选房
龙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根据资格库情况,按规定组织摇号选房。
摇号结果将通过短信、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。
六、选房签约
摇号选房成功后,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选房签约。
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。
七、入住
租赁合同签订后,申请人即可入住公租房。
入住后须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。
温馨提示:
公租房申请采取实名、公开、公平的原则。
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,如有虚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,将取消申请资格。
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申请进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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